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坚决纠正招工体检中的乙肝歧视状况,切实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合法权益,我局相继转发了苏卫疾控(2004)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肝炎防制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6)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体检乙肝检测项目的通知》和苏卫疾控[2008]10号《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通知》,并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深入贯彻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的通知》。
结合近期的专项督查及苏州市局相关要求,为保障社会稳定、保证奥运期间社会安全,特发此紧急通知,各单位须立即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行为,落实措施
1、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体检程序及诊疗行为,在工作中加强与企业的主动沟通,及时宣传相关法规、政策。
2、修改原有体检表格格式,立即取消招工体检套餐中乙肝检测项目。
二、积极推广成人乙肝疫苗接种
1、多形式广泛宣传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提高市民对乙型肝炎防治知晓率及乙型肝炎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乙肝防治干预工作。
3、配备合格人员,规范接种、安全接种。
吴 江 市 卫 生 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将于近日再次组织专项督查。